“兄弟,我最近手头有点紧,能借1万块给我应应急吗?”
“好,微信转给你。”
到了约定时间,如果这位兄弟依然不还钱,那这笔钱该怎么讨回?
不怕,从今年5月1日起,更多电子数据将可正式成为打官司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年1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5月1日起施行,决定进一步细化并扩大了电子数据的范围。
在以前进行取证时,需要相关人员赴公司调取,耗时耗力。但现在自己拿手机就可以操作,将公司盖公章的微信、支付宝转帐交易记录调出。下面我们就给各位小伙伴们分别介绍一下微信、支付宝交易记录取证最新方法~
微信交易记录取证
具体的操作流程可参照下图:
支付宝交易记录取证
第一步:打开支付宝,点击右下方“我的”进入个人信息页面,然后点击“总资产”进入详细信息页面
第二步:点击右上角的“资产证明”,点击进入“资产证明”页面。
第三步:点击申请“支付宝余额收支明细”的账单了,也就是支付宝的流水账单
第四步:申请页面可以选择资金流水的时间范围,根据操作提示输入邮箱以便接收支付宝流水的文件
第五步:验证通过后,邮箱就会收到支付宝给发送的流水邮件。把邮件中的附件下载下来
附:PDF格式的交易流水清单示例▼
最后,建议在提交转账明细作为证据时,将双方涉案往来的转账明细用荧光笔标注,方便审查。
此外,在诉讼过程中,除了提交以上的微信、支付宝转账明细证据外,还需提供双方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或者通话录音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的事实,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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