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帮助失业人员转岗就业,促进就业创业,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甘肃省将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019—2020年继续开发4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帮助更多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对于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从事个体经营,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
2019—2020年 继续开发4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
《意见》明确提出,甘肃省将加速传统服务业转型扩容升级,辐射带动更多人员就业创业。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发挥就业主渠道作用。积极发展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在带动经济转型提质过程中培育更多就业形态,释放新动能带动就业效应。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国内外产业链分工,尽快提升在国内外市场上的接包能力,开发更多外向型就业岗位。
深入推进“扶贫车间”建设,通过“扶贫车间”稳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019—2020年继续开发4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帮助更多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小微企业符合相关规定 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对于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从事个体经营,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
2019年1月1日起 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展至全省16—24岁失业青年
认真落实国家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和国家级贫困县未就业中职毕业生,扩展至全省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对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单位,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所需资金从各级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难企业可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可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支持。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再给予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政策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