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义乌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义政办发﹝2019)104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发布义乌市第二批项目制培训清单的公告》,为加快我市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人才培养,现就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项目制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补贴标准
1.培训目标:着眼于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2021年项目制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直播电商、跨境电商人才的技能提升,计划培训10000人次(具体见附件1)。
2.补贴标准:每人每天(8个标准课时)200元。
二、培训要求
1.培训对象需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城乡劳动者:(1)具有我市户籍;(2)在我市常住并办有居住证;(3)在我市就业创业(至少参加失业保险并正常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或在我市办理失业登记。
2.组织培训的单位和企业不得向培训对象收取任何培训费用(包括报名费、学费、考试费等)。
3.每期培训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天(24个标准课时),每个培训班不超过80人。本次培训项目需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4.培训场地硬件基础设施良好,安装前后双摄像头并对培训进行全程录像。
5.培训结束后,经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训机构遴选
1.要求:
在本市范围内具有电子商务职业(工种)培训经验,具备相应培训师资、场地设备条件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本市范围内具有电子商务相关工种职业技能培训资质(办学许可证)的社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2.遴选程序:
(1)承接培训申报。有意向承接2021年义乌市电子商务项目制培训的培训机构于3月15日前,填写电子商务项目制培训申报表(附件2),会同资质材料(复印件)和培训项目方案(含企业情况和资质、是否获得第三方平台授权、培训项目名称、时间及地点、授课专家、课程、学员组织、考试方法和安排)提交至市场发展委。
(2)专家组评审。市场发展委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评审会,根据硬件基础、师资力量、课程设置等条件,通过现场汇报等方式进行评分。
(3)公布与备案。按照得分高低,市场发展委遴选每个细分项目培训承接申报机构的50%、最多不超过3家为2021年电子商务项目制培训承接机构(每家培训承接机构最多申报3个细分项目),在媒体进行公布并报人社局备案。
四、培训实施和补助兑现
1.培训实施。培训承接机构应按培训方案组织培训,并通过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一体化平台进行开班备案,同时须建立培训台账,详细记录所培训项目的各类信息(项目名称、培训班次、培训时间、考核成绩)及参训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所在单位、人员类别、手机号码等),培训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项目制培训承办机构还应认真执行培训考勤签到制度,在培训过程中注重保存开班、授课、考核等培训视频。
2.培训绩效评价。培训结束后,培训承接机构应及时组织参训人员进行理论、实操考核,对理论、实操均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市场发展委将根据培训实施情况,按照培训人数、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绩效评价。
3.补助申请和兑现。每季度底,培训承接机构将补助申请表(附件3)、培训档案(包括课程设置、培训视频、受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符合培训资质说明、签到表、考核结果)提交至市场发展委,经市场发展委审核后出具审核结果提交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复审合格并公示无意见后,向培训承接机构拨付培训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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