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15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白杰戈)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等机构公布了全国部分消费者协会2020年比较试验的汇总分析结果。数据显示,线上采样商品的不达标率高于线下采样商品。专家认为,社交电商、视频带货等线上销售的新模式为监管带来更多挑战。
根据统计,在中消协和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消协组织2020年测试的1191件采样商品中,832件线上采样商品有322件不达标,占38.70%,359件线下采样商品有110件不达标,占30.64%,线上商品的不达标率高于线下商品。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客观来说,线下商品的销售场所是固定的,而且有关监管部门对其日常管理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模式,相对而言便于监管。而线上的商品因为是跨地域的,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相对难以掌控。平台要更多地履行资质审核义务,包括日常管理,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将线上采样商品按不同的电商平台分类,不达标率最高的68.52%,最低的0%。将采样商品按类别比较,家用电器的不达标率最高,医疗保健和电子产品的不达标率相对较低。
陈音江介绍:“消协测试的采样商品中,家用电器类的商品不达标率最高,问题主要集中在产品的性能不佳、耗电量大、标识不规范,以及设计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等方面。其次是家居产品类样品。”
这次汇总分析由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等机构实施,选取的是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比较试验中,包含采样来源的部分。陈音江介绍,消费者协会作为社会组织,根据国家或行业标准给出“达标”或“不达标”的结果,“不达标”可能包括有害物质超标、性能缺陷、包装标识不规范等,与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政府职能判定的“不合格”有所不同。
“比较实验就是消协组织的工作人员以消费者的身份到市场上去购买商品,然后委托具有资质的权威机构,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检测,对其各项性能进行测试比较。消协是一个社会组织,不具有判定商品是不是合格的职能,从法律上来说,试验也只对这一个样品负责。而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就可以依据国家或者行业的标准,对这个产品作出是否合格的判定。”陈音江说。
受到疫情影响,2020年线上购物的比例增加。这次汇总分析中涉及的线上购物平台包括以自营商品为主的和有大量第三方商家入驻的,也有近年来发展迅速的美妆社区和视频分享平台中的线上销售渠道。陈音江介绍,这是社交电商、视频带货类网购平台首次纳入汇总分析。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孙颖认为,在社交化、视频化销售带来的情绪性消费和“去中心化”趋势下,监管难度也加大。
她解释:“因为网上商品的抽查检测肯定不便利,目前网上的抽查检测可能处于一种相对滞后的状态,覆盖率也不高。所以加强日常的监管和专项的治理力度是非常必要的。现在社交平台也都电商化了,跟销售带货模式相结合。新的商业模式业态之下,监管方面就要较以前传统的监管模式有一些突破和变化。”
2020年10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网络社交、直播平台纳入监管。孙颖期待,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后,可以针对新兴业态强化资质审核,细化责任义务,促进提升监管效果。
“结合网上销售的特点,要对跨区域的网络案件加大一些查办协调的力度,加强信息的互换,执法部门之间要形成一个有效的衔接,执法互助,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信用监管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可以通过执法部门对平台的信用等级、风险类型进行相应的等级划分,以这样一种信用等级和风险类型的划分进行差异化监管。对风险较高、信用较差的平台或者商家就可以加大检查的频次和力度,这是对他们一个警示,也是对社会的风险提示。”孙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