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网11月11日消息 近日,全国首个“破产人”在深圳产生。该事件迅速引发社会关注讨论。11月11日,罗永浩在微博谈及此事称,这是我国商业领域司法实践的一个重要进步,并透露,其债务快还完了。
首个“破产人”事件让不少网友认为这样的制度是让“老赖”合法化了。实则不然,申请个人破产后,法院、管理人等首先要对负债人做大量调查、听证、询问等,以此来界定负债人是否满足“诚实而不幸”的前提。一旦法院启动程序,债权人也高度重视后,渴望贪小利益或是就想赖掉这笔债务的人是没有“可乘之机”的。也就是说申请个人破产的门槛很高,并不会产生让“老赖”合法化的情况。
本文源自金融界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